近日,北塔区对近期查处的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
状元洲街道办事处状元社区居委委员、秘书蔡新国违规收取费用案。2015年11月10日(星期二)下午3点左右状元社区居民李某到状元社区打居住证明,蔡新国以状元府邸和状元社区之间存在矛盾,且李某户籍不在状元社区为由拒绝为李某出具证明,后在李某多次要求下,蔡新国提出要收取100元钱才给其出具证明和加盖公章,蔡新国在收取100元钱后为李某出具证明和加盖公章,且没有开具收费发票,并将100元钱据为己有。蔡新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收取的100元退还李某。
新滩镇街道办事处涟江村党支部书记陈中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案。2013年起,陈中训多次邀请朋友在涟江村村民陈某的鱼塘钓鱼,共钓鱼300余斤,价值2940元。因陈中训一直未付款,陈某多次向陈中训追帐,2015年3月28日陈中训以道路机械清扫的名义出具了金额分别为2340元和600元的领据两张(共计2940元),要陈某在领据上签名后将钱付给了陈某,后陈中训将该笔钱在村里报了帐。陈中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报销的2940元上缴新滩镇办事处财政所。(北塔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