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三农网讯: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表扬邵阳“7.11”特大瘦肉精案件查处工作的通报》。《通报》特别表扬了邵阳市畜牧水产局和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在案件查处中组织有力、决策果断、反应迅速、措施得当,充分展示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的工作态度和高度重视日常监管、着力强化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
2010年6月至2011年4月,隆回县畜牧水产局在对饲料经营者和生猪养殖场户实行全面排查时,发现一批生猪尿液中含有莱克多巴胺后,在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会同公安部门迅速抓捕非法销售、使用莱克多巴胺的犯罪嫌疑人,并全力支持公安部门深挖制售源头,成功破获涉及全国16个省(区、市)的“瘦肉精”特大案件(称为“7.11”特大瘦肉精案件),为2011年全国“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中铲除“瘦肉精”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奠定了良好基础,做出了突出贡献。
近年来,隆回县畜牧水产局紧紧围绕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个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禁用药品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瘦肉精”等违法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在每一个行政村都设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信息员,共计1012名。由于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到位,该县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了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隆回县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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