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农机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与全县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近日,绥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工作人员下乡进村搞年检,与51名农机手签订了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还未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的机手将在以后陆续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突出“六个严禁”。
严禁无证驾驶或将拖拉机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
严禁无牌无证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上路行驶;
严禁拖拉机搭蓬搭座、营运载客或超载超速、人货混装;
严禁非法改装、改型、组装、拼装和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拖拉机上路行驶;
严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和存在安全隐患的拖拉机上路行驶;
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时不得驾驶拖拉机;
严禁未参加交通强制保险的拖拉机上路行驶。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拖拉机机主及驾驶员,绥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农机管理条例》等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绥宁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张辉烈 杨志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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