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推行《旅游法》顺利实施
邵阳三农网讯: 10月28日至30日,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对“十一”期间违规导游及所在旅行社负责人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集中学习,具体采用了自学、学员轮流分章节授课等方式进行,要求每位学员在学习结束前都上台谈出学习体会,并责成违规导游写出检讨书上交县旅游局。
“《旅游法》不但是规范我们导服行为的,同时也是保护我们导服队伍的……”通过3天的学习,本次违规参训导游对违规认识到位,体会深刻。“十一”期间,该所深入旅行社(营业部)、恒源公司售票处、景区(点)重点查处旅行社(营业部)导游的不规范、违法违规服务行为,打击“黑导”于源头状态:一是组织旅行社(营业部)负责人开会布置检查工作;二是联合恒源公司规范团队售票,防止“黑导”混购团队票;三是在各景区(点)分组蹲点执法。在查处的5名违规导游中,突出问题是对法律、条例学习不够,理解不透,从而忽视了规范服务,未按规定携带规范的行程单、派遣单及倒卖票卡行为。三天的学习中,参学人员自学认真、备课用心、授课详细而自信,整个学习气氛踊跃热烈,讨论不断。虽短短的三天学习时间,但全体学员对法规条例的认识和领悟上升到了一个新台阶,大家都已能熟知每一个导服环节什么不该做,什么该做,怎样才能做到更好。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一定按法按规服务,让游客满意,为打造崀山旅游新印象争作贡献!”10月30日下午,交流心得课上,全体学员异口同声表决心。
新宁县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罗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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