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三农网讯:笔者近日获悉,由于邵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把森林防火作为压倒一切的重要工作来抓,去冬今春以来,森林火灾发生率较往年呈大幅下降趋势。这样的转变,主要得益于该县在森林防火中正确使用了“三大法宝”。
强化宣传教育,确保思想认识到位
邵阳县按照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的第一道工序、第一道防线来抓。采取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固定宣传与流动宣传相结合方式,坚持做到了“五个一”。既森林防火期间每个乡镇都确保有一台车用于森林防火巡回宣传;每个行政村每年召开了一次森林防火动员大会;每个自然村明确了一名森林防火专干;每个中小学校每年组织一堂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课;每个进山路口、村级院落醒目地带张贴一批森林防火宣传标语。同时,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典型,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严峻性、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森林防火的重要性,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警钟长鸣,防火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强化火源管理,确保防范措施到位
火源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根源,抓住野外火源管理就抓住了防火工作的“牛鼻子”。邵阳县把加强火源管理提到突出位置来抓,努力预防和控制人为火灾的发生,着力实现“火源管理法制化、疏堵结合人性化、督导检查经常化”,全面提高用火管火水平,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一是对各种生产性野外用火,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报告制度,并在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实施。特别是在高火险期,坚决杜绝一切火种进山入林,禁止野外用火。二是加大野外用火巡查力度。森林防火期,只要天气连续放睛,以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为主要力量的巡查队伍,就会迅速深入到各乡镇村,对违法违规野外用火,做到了“见烟查、违章罚、着火抓”。三是加强对林区内痴、呆、傻等特殊群体的监护,并采取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形式,落实其监护人的防火责任。四是加大对火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规用火、随意用火的坚决制止,做到了“见火必查、违章必罚、违法必究、犯罪必惩”,严厉打击森林火灾肇事者,有效地预防了森林火灾发生。
强化奖罚制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邵阳县森林防火落实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县级领导包乡、乡级领导和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长包户、村民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五包”机制,并层层签订了责任状。年底由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组织考核,翌年县经济工作会议上,县委、县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重奖,对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不力、失职渎职、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严格按照《邵阳市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和《邵阳县森林防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有关条例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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