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到邵阳三农网 请 登录注册
文章
当前位置:邵阳三农网 > 要闻 > 政策解读 > 文章详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国务院令第471号
颁布日期:2006.07.07
实施日期:2006.09.01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做好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工作,维护移民合法权益,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国家实行开发性移民方针,采取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的办法,使移民生活达到或者超过原有水平。
  第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移民的合法权益,满足移民生存与发展的需求;
  (二)顾全大局,服从国家整体安排,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
  (三)节约利用土地,合理规划工程占地,控制移民规模;

文章评论
我要评论>>
理事会成员 | 会员注册 | 关于我们 | 服务范围 | 广告服务 | 网站合作 | 专家顾问团 | 网站招聘 |
邵阳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涉农信息门户 工信部网站备案编号:湘ICP备19014692号 直通管局:工信部
转载本站内容请注明出处 邵阳三农网工作交流QQ群:147232156 本站引用或转载文章涉及版权问题请及时告知本站
投稿邮箱:910569090@qq.com 技术支持 创新科技
湘公网安备 430511020000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