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丹口镇信塘村村民杨某因超伐林木1.94立方米,丹口镇林业站对其实施了2300元(超伐林木价值2倍)的林业行政处罚,并责令其补植树木50株。
城步丹口镇林业站执法人员告诉笔者,今年以来,该县林业局对行政处罚依据进行了认真梳理,通过制定和完善《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和《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细化分解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运行范围、行使条件、裁决幅度和事实要件,明确了不同情形的违法行为给予处罚的种类和幅度,不但便利了基层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而且从源头上预防了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
据了解,今年1—7月,城步共已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63起,采取行政强制责令补种树木21000余株,期内无林业行政诉讼案件,县域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城步苗族自治县林业局 戴龙柱 王求来 李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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