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三农网讯:11月29日晚10点半,湖南省绥宁县李熙桥镇塘冲村活动中心灯火通明,李熙桥镇镇、村、组三级联动调解该村6组村民莫能铁与本村于大彬等14户村民山林纠纷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请问你们当事双方谁还有什么不同意见和建议要提?”“没有了,我们双方对你们的调解都很满意!”经过一天一晚耐心细致的交流、沟通和协调,历时两年半的山林纠纷经过前后8次调解终于尘埃落定。镇综治专干曾海珍、驻村干部王仁江和村组调解员露出了略显疲惫却异常开心的笑容。这是该镇发挥大调解机制作用出现的一个喜人场景。
李熙桥镇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创新工作方法,排纠纷、解难题、保民生、化民怨,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构建大调解格局,三级联动有效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今年4月份以来,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起,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突发性事件3起,确保了社会和谐稳定,镇域平安,群众满意。
一、强化领导。镇里成立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小组,各村成立调解委员会,村民小组设立人民调解员,完善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构建大调解格局,严格实行“层级分解”原则:一般纠纷由组调解员负责调处,组调解员调解不了的交村调解委员会联合调处,村组联合调处不了的交镇、村、组三级联合调处。
二、强化培训。一是办班集中培训,组织全镇调解工作人员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点,重点讲解了邻里纠纷、土地纠纷、山林权益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借贷纠纷、赡养纠纷、合同纠纷、坟山纠纷等农村常见多发矛盾纠纷的具体调处原则和方法,为调解员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有效进行调解理清了思路,指明了方向。二是见习培训。遇到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时,抽调村、组调解员实地跟班见习调处,今年10月6日下午,陈家3组村民陈历波年仅3岁的独生子在本组村民陈远岩家的小水塘溺水身亡,陈历波的妻子精神失常,双方家属、亲戚、朋友为了赔偿事宜情绪失控,气氛异常紧张,村调解委员会报告后,镇里马上启动镇、村、组三级联动大调解机制进行调解,并抽调各村调解员实地跟班见习,经过细致的走访了解、询问和耐心的谈话、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做通双方的工作,陈远岩主动承担过失责任,当场兑现赔偿3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一场剑拔弩张的突发性群众事件在萌芽状态得到及时、有效地化解。见习调解员应对重大矛盾和突发事件的调控能力和水平得到很大提升。
三、强化责任。镇与村、村与组层层签订调解责任状,细化调解责任,明确小矛盾纠纷由组负责调解,大矛盾纠纷由村、组联合调解,重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由镇、村、组三级联动调解,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加强合作,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引发恶性事件的将严厉追责,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屏障”作用,确保小纠纷不出组,大纠纷不出村,重大纠纷不出镇。(绥宁县李熙桥镇文化站 林道珍 莫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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