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纪委书记邓莉君认真检查村级财务管理
本网消息:(通讯员 李甲林)为推进全乡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强化乡纪委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乡纪委以“三明确”为抓手,强化村级财务跟踪监督。
一是明确跟踪监督对象。即乡涉农站所及其工作人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秘书、计生专干等。二是明确跟踪监督内容。主要看账目是否清楚,处帐是否规范,开支是否合理,其次是村级财务的收支管理、惠农资金的管理发放、“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使用、计划生育、土地征用等专项收入管理使用以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房屋、林木、土地等管理收益情况。三是明确跟踪监督方式。建立村级财务管理纪检审计制度,乡纪委对村级财务管理和村务财务公开情况实行每月抽查、季度巡查。